马鞍山市“三项制度”推进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09.07.2014  19:06

      一是推进观察员制度,加强监督。利用第三方及社会力量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以保证选举过程公开、公正、公平。通过组织建议、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等形式,从具备一定政治素质和法律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大学生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遴选若干观察员,对换届选举进行观察。重点对选举委员会的推选、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或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几个环节进行观察,真实客观记录选举各项活动,填写观察日志,完成观察报告,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民政部门。
      二是推进定岗选举制度,优化结构。在各县区分别选择不少于5%的村试点,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确定女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特定岗位,以优化村委会干部结构。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定岗选举方案,确定并公布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需要的某一职位和竞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对群众提名或报名的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实行差额选举,由登记参加的村民依据选举“双过半”的原则选举产生。
      三是推进“一票”选举制度,提高效率。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选举合并,让选民投一次票就完成选举,以提高选举效率。在各县区分别选择不少于5%的群众基础条件好、班子团结威望高的村进行试点,在没有候选人的条件下选民凭自己的意愿将自己信得过的人直接推选出来,选民过半数投票,被选人获得登记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上报单位:马鞍山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程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