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

10.05.2018  22:41

制定办法,全民共治。制定《池州市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对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并经鉴定为固体废物的,按照固体废物重量,对举报人进行500元-10000元的现金奖励。

扩大范围,严查寸土。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将沿江沿河沿湖排查纵深范围由100米扩大到200米,并将所有开发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纳入排查。截至4月26日,累计开展12轮排查,共排查工业企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固废非法倾倒、农村面源污染等点位9312处,发现问题2003个,已整改1053个。

补齐短板,落实整改。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环保达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三防”达标、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城乡生活污水达标“五大专项行动”,由点及面加快补齐突出短板,确保属于省皖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改规定范围内的问题和市内延伸排查整治问题如期完成整改,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