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

22.08.2015  00:17

      为深入推进我省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推动构建现代社会救助体系,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民办字〔2015〕115号),明确提出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任务路径、保障措施等内容。这也是我省首个推动专门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明晰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等五个方面。明确提出要完善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发现报告、承接、转介三项机制,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将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社会救助对象转介给社工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从绩效评估、教育培训、服务品牌三个方面着力强化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成效,健全项目承接主体“准入制”,探索建立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项目库,实现绩效评价与项目编制的有机结合。加强对基层社区有关工作人员和社会救助管理与服务机构干部职工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深入打造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实施意见》强调要从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研究宣传、开展试点工作等四方面做好工作保障,推动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健康有序开展。

      近年来,我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率先从社会救助领域破题,打造了全省性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共享阳光”,取得了明显的服务成效,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进一步提升。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发展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保障,为全面推进我省专业社会工作多领域、多行业融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省将选择一批社会工作发展基础好、社会救助对象多、服务需求紧迫的地区和单位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服务模式,以点带面,逐步推动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深入发展。

 

上报单位:社会工作处
信息作者:社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