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工作
06.02.2015 14:20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15〕3号),要求全省婚姻登记机关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1994年及以后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工作,未按时完成补录工作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参与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创建。
近年来,我省婚姻登记档案补录工作取得较好进展,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达标单位已经完成1990年以来历史档案的信息补录和数据导入工作,和县婚姻登记处完成了1950年以来的历史档案补录和数据导入工作。但也有少数登记机关还存在补录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通知》要求各地从三个方面对婚姻登记档案补录进行推进和完善。一是已完成补录并导入省厅信息库的单位要全面检查数据并编制各年度汇总表;二是已完成补录未导入省厅信息库的单位要及时联系省厅导入信息库;三是未未完成补录工作的单位要采用从后向前的顺序加快补录进度。
上报单位:事务处
信息作者:蒋冬梅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06.02.2015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