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委出台意见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04.06.2015  11:49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马鞍山市委出台《意见》,全面推进该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意见》要求,一是坚持统筹推进。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推动、社会协同、多元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格局,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加强解决矛盾纠纷体系和能力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主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健全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涉稳信息分析研判机制,督办交办、签单销号等制度。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恶化。三是整合各类资源。推进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整合辖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量,依托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调动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推进警民联调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配足配强专兼职调解员,完善机制,规范运作。四是强化协调联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调解,鼓励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或机构,并主动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衔接。在医疗卫生、劳动人事争议、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以及其他纠纷集中的领域,推进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五是发挥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突出人民法院等政法系统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完善与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专门领域的衔接机制,加大司法确认力度,推动建立专家调解员等制度。依托“法官便民联系点”、基层人民法庭等载体,最大限度地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