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推进化工企业搬迁后原址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10.02.2017  12:11

 

为加强对化工企业搬迁后原址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2016年下半年开始蚌埠市积极推进化工企业搬迁后原址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目前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二部、蚌埠九采罗化学有限公司原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其中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二部地块已完成现场勘查、土壤及地下水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工作,环境调查报告正在编制。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后原址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也已正式启动。按照《蚌埠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自2017年起,全市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和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稀土等行业企业用地,均要求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规划、供地、建设、环评等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