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26.04.2015  08:41

  产权流转交易是盘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意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意见要求重点在市县两级,打造区域联动一体化服务平台。法律没有限制的各类农村产权,均可入市流转交易。

  意见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营利性机构。各地要积极整合农村产权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交易场所、服务设施和机构人员,综合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统一开展农村产权的流转交易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重点在市县两级。各地应从实际出发,既可以县为单位,采取合作共建等方式,打造县乡联动的县域交易平台;也可以市为单位,构建覆盖市域、三级联动的市场体系。加强乡镇服务站点建设,使之成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基础平台。

  意见强调,要鼓励和引导农户、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拥有的产权入市交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妨碍其自主交易。交易市场既要发挥中介基本功能,又要努力发挥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交易产权提供便利和制度保障的特殊功能。要适应交易主体、目的和方式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