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局四项举措推进“公证服务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

06.05.2015  16:53

 

一是教育引导公证机构、公证人员主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合肥建设。深化窗口建设,设立接待窗口,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网上实现法律服务从查询到预约的一站式服务。二是围绕长三角副中心城市建设,加强与沪宁杭对接,提升为实施国家和地方区域发展战略以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专项的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研究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积极探索公证服务新领域和新模式,全面介入提成、抵押登记、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探索公证介入网上支付、网上开奖、网上保全证据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公证在遗嘱继承类法律服务领域的作用,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的优势,介入信托、遗嘱执行、继承、财产监管等领域。三是加强公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成立全市公证质量评审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公证质量风险评估、公证质量风险应急处置和公证质量追究制度。继续推进公证标准化建设,督促公证机构进一步加强制度化建设。积极推动公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强化公证质量过程控制和前置预防。完善公证投诉处理监管机制,加大公证投诉查处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公证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自查或互查,市局每半年开展一次质量巡查或抽查。四是举办全市公证法律知识竞赛,全面提升公证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适时组织开展座谈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学习借鉴省内外公证业发展先进经验做法。各公证机构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公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活动,各公证机构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三次以上公证业务培训,公证员、公证实习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公证员助理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合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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