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亳州池州积极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黄山市: 一是抓组织领导。成立由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局基层工作科负责推进实地平台建设,各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职责抓好任务落实,举全系统之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并印发《黄山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三是抓工作推进。定期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推进会,商讨解决方法,研究可行性方案。四是抓工作协调。局主要领导专程赴各区县党委政府,就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经费保障等司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与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加强交流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亳州市: 9月16日上午,亳州市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司法局长、基层股长和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会议第一阶段,与会人员集中观摩了谯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硬件建设、整体布局和运行展示。参观了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计和建设现场。集中观看了江苏省太仓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和管理的视频录像。
在第二阶段会议上,各县区司法局汇报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会议对各县区工作进行了点评,从思想认识、工作进展、协调督促、职能发挥、平台应用等6个方面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坚持“三个不动摇”,即坚持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既定目标不动摇、坚持高标准建设不动摇、坚持“五个一”的推进措施不动摇,切实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坚持软硬件一起上,同步推进,力争年底前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服务平台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据了解,目前该市已建成1个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营,已建成了77个乡镇司法行政服务站,368个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
池州市: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池州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把律师等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采用政府购买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经费保障。市局编制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上报财政预算,推进律师积极参与市、县、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律师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二是通过建立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律师服务窗口、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双联”和“学雷锋律师服务月”等活动,健全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将城区的优质法律服务覆盖到城乡、延伸到基层农村,形成律师公益性法律服务长效机制。三是以服务团为载体,鼓励律师积极参与为职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维权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打造全市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黄山市、亳州市、池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