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推进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规范化
近年来,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把定期组织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工作作为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项措施规范代表述职评议,激活代表履职热情和接受选民监督意识。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区人大常委会在建立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履职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区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区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向选民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并就报告活动的组织、时间安排、报告内容、报告方式、选民评议等方面制定了规范化的要求。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基层人大的作用,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先后在安铜办、铜山镇等地多次召开代表述职评议现场会,组织各乡镇办人大负责人和代表小组长现场观摩。通过示范引领,使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学有榜样,各乡镇办人大组织代表述职评议有了参照标准。
三是强化组织实施。区人大常委会把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作为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全力抓好组织实施。规定每年11月至12月份集中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并印制统一的履职表格供代表填写;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分片联系,全程参与代表述职工作;区人大代表述职后须将履职情况报告和选民评议报告一并交区人大留存。通过有效组织,保证各乡镇办人大和代表小组都能按制度抓好具体实施工作。
四是强化考核指导。区人大常委会把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列入对乡镇办人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将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作为代表履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之一,提高各乡镇办人大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主动性。区人大在组织代表开展述职评议时,指导代表记录好履职内容,鼓励代表在走访选民过程中主动汇报履职情况,做好与选民的日常互动,推动选民更加关注代表履职情况,积极参与到评议代表履职活动中。(铜陵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