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组织推荐“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24.04.2017  12:10

各市粮食局: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组织推荐“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的申报和遴选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示范县主要支持具有优质粮油生产潜力的产粮产油大县及名特粮油生产县;示范企业主要支持积极开发生产符合“好粮油”标准的米、面、植物油、挂面、杂粮杂豆等口粮和食用油产品加工企业。

(一)示范县

  1. 国家认定的产粮大县;
  2. 符合《“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

(二)示范企业

符合《“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名额

(一)示范县

根据示范县申报条件,粮食主产市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县。全省推荐不超过5-8个县。

(二)示范企业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市组织申报和推荐。全省推荐企业不超过1-2家。

三、申报时间

各地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由市级粮食和财政部门组织推荐,于2017年4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将上述申报材料报省局行业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每项申报材料上报10份。

联系人:戴玲

联系电话:0551-62870637

附件:“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申报指南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