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近日,滁州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在全市系统内部署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切实解决当前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方案》要求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建立健全“双随机”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或定向等方式,从抽查事项对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随机匹配应限于县(市、区)辖区范围内。市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人员可参与指导各县(市、区)的随机抽查工作。
三是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是加强抽查结果运用。随机抽查工作应当于抽查实施之日起90天内完成。检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三类。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通过安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