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探索强化农村社区自治 完善功能惠民利民
日前,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淮北市召开。我省自2013年以来,在23个县(市、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强化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的路径。
因地制宜保持乡土特色
满山果林,结出沉甸甸的果实;古韵水街,飘荡悠扬歌声……漫步在夏日的淮北市杜集区南山村,古朴雅致的村庄在绿树掩映中“风情万种”、生机勃勃。 “环境好、空气好,人也好,俺村的生活不比城里的社区差。 ”村民石启文大爷朴实的话语,透出满满的幸福感。
南山村是我省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这个北方村庄依托丰富的地下水资源等自然禀赋和清代民居等文化遗迹,打造特色旅游景观。同时,以屋顶和外观整治为重点,对村庄“穿衣带帽”,并对主干道路硬化、绿化、亮化,提升供电、供水、通信、环保、卫生等配套设施,农村社区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负责人介绍。 2013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提出从当年开始,每年选择10个县(市、区)、120个乡(镇)、1500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到2016年,全省80%乡镇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初步建立起覆盖农村社区全体成员、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
两年多以来,全省陆续确定23个省级试点县、360个试点乡镇和4500个试点村。各地坚持分类施策,对不同类型农村社区明确不同的建设路径。
近年来,淮北市累计投入8000万元,用于村级全程代理室、文体活动室等八室以及公共活动广场、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建设;黄山、宣城等地把农村社区建设与徽文化传承有机融合,保护传统古村落,注重发挥村规民约、村训家训、村民自治章程作用,保持农村社区乡土特色;马鞍山、芜湖等地探索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实现了岗位职业化、报酬职级化、管理规范化。因地制宜的建设模式,有力推动了农村社区稳步发展。
服务为先完善社区功能
“静雅,你的新农合报销款到了,这是单据。 ”在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镇南安村,村干部到村民家中送上委托办理的新农合报销款,已是寻常事。南安村在太平渔村农村社区建立为民服务中心,承担全村2100多人的服务需求。为村民代办新农合等报销业务,正是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的职责之一。
完善服务功能,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中,我省明确要求推动农业生产、卫生计生、公共教育、社会救助、社会养老、转移就业、治安警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努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经营性服务机构进农村社区,设立金融、餐饮、交通、邮电、超市等便民服务网点,为村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全方位的市场化服务。
服务,需要健全网络。黄山市黄山区在41个农村社区分别建成5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集办公、服务、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同时以自然村为单元,建立799个农村社会管理与服务网格,初步形成“村民组网格——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网络。
服务,需要敞开大门。淮北等地全面推进开放式村部建设。以前村部建围墙、装铁门,功能单一,难以很好地服务群众。拆除村部围墙后,方便了群众办事,消除了干群隔阂。目前,淮北全市276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均达到300平方米以上,30%以上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超过1000平方米。
服务,需要真心诚意。铜陵、滁州等地发挥农村地缘相近、血缘相亲的优势,组织动员村民、各类基层组织参与农村社区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全方位、制度化的义务服务机制逐步形成。
创新机制提升治理水平
“自从实行了‘阳光村务工程’,村里有多少钱、多少资产,怎么用,俺们心里都有数。 ”日前,在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榴园村村务公开栏前,村民宋贤明仔细查看张贴在玻璃框内的集体资产使用情况说明。
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是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手段。 “社区是生活共同体,自治实践能增强共同体成员的主人翁意识,最大限度调动其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负责人介绍,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各地大力推动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全省第九届村委会换届推行观察员制度、一票选举、定岗选举等“三项制度”改革,实行改革的村达到70%。
村民理事会是近年来农村社区建设中涌现出的新生事物。望江县长岭镇后埠村杨家老屋自然村是该县最早建立村民理事会的村子之一。当时,政府把水泥路修到村里,群众希望路能修到家门口,便选举理事会管理资金和协调建设。路修好后,理事会这种自治形式受到群众认可,便被保留了下来。
“在农村,自然村是利益联结最紧密、利益趋同化较明显的村民集体单元,共同利益表达需要一种适合而有效的组织途径和方式,村民理事会正是实现这些利益需要的自然结果和较好形式。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负责人介绍,南陵、全椒、宁国等多地均在涉及农田水利、道路建设等重大事项方面,通过民主方式组建村民理事会,推进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和政府监管服务的有机结合,提升了农村社区治理水平。
·延伸阅读·
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
2013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内容、阶段性任务和总体目标。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健全治理机制、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和提升管理水平。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农村新型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治理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组织为补充,驻村单位和农村居民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结构。服务设施方面,《意见》要求完善乡镇、村两级社区服务中心设施配套建设,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设施面积一般应在800平方米以上,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参照省制定的相关标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统筹考虑确定。管理水平方面,《意见》要求整合社区资源,科学划分网格,努力提升农村社区管理科学化水平。试点乡(镇)同步建立覆盖所有村庄的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试点县(市、区)同步建立覆盖所有乡(镇)、村的社区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