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特色审判机制

31.05.2018  17:52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5月31日讯(记者:王昕)  记者昨天(5.30)从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依法从宽从缓量刑,建立起未成年人特色审判机制,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逐年下降态势。

  2016年初到2017年底,全省法院共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2765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持续下降态势。

  省高院副院长张兵介绍,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从犯罪年龄看,未成年犯罪人作案时年龄主要集中在16至18周岁之间,男性未成年犯罪人数远大于女性,占95.76%。从文化程度看,普遍较低,多为初中及以下。从犯罪形式看,团伙化共同犯罪特征明显,未成年人共同犯罪超过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60%。”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的特点,我省法院建立起一套未成年人特色审判机制。一方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特别保护的规定,采取刑事处罚+回访帮教的方式,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并在法律范围内,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从宽从缓量刑。

  张兵: “两年间,全省法院共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1419人,适用率超过50%;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95人,重刑适用率仅3.43%,远低于同期所有刑事案件重刑适用率。”

  另一方面,结合各地实际开展特色审判。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和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率先运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此减轻审判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影响。在黄山市屯溪区法院组成知心妈妈合议庭,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张兵 :“全省法院结合审判特点,设立亲情会见、社会陪护员、温情陪护等制度。引入专业心理疏导机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去年安徽省法院共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2765人 犯罪呈下降趋势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5月30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召开安徽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状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议中获悉,2016-2017年,全省法院共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2765人,犯罪人数呈持续下降态势,犯罪年龄集中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在宣告刑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46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958人;被判处管制、缓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1419人,非监禁刑适用率达51.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