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一公司40元买200公斤硫酸 换来两张万元罚单

01.09.2016  14:03

据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报道, 价值40元200公斤的硫酸买卖,因没有经过许可、审批,换来了两张万元罚单。近日,铜陵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未经许可、审批购买制毒化学物品案件,现场缴获易制毒化学物品硫酸200公斤。此案是今年我市查处的首起未经许可购买制毒化学物品案件,也是今年全省公安机关查处的第三起同类案件。

2016年8月25日,开发区分局滨湖派出所对辖区某金属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硫酸、硝酸等危险化学品随意存放在门前仓库里,仓库内各种杂物乱摆乱放,仓库周边无视频监控,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滨湖派出所当即对该企业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分局治安大队。

经治安大队核实,该金属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刚刚上交易制毒化学品高锰酸钾的使用申请,但申请中并没有涉及硫酸,并且该企业在系统中没有申购记录。治安大队立刻组织民警赶往该企业。在企业仓库内发现10桶硫酸,每桶重约20公斤,共计200公斤。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对10桶硫酸予以查扣,并妥善协调符合资质运输企业和存储仓库,及时将该批硫酸运往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予以安全保存。随后民警将该企业负责人王某传唤至滨湖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该金属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因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硫酸,在未经公安机关审批的情况下,于2016年8月22日通过电话同铜陵某物资有限公司法人章某取得联系,购买了200公斤硫酸。章某因为长期同王某有生意上的往来,在没有收到公安机关审批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将200公斤硫酸运给王某。没想到刚刚运来还没使用,就被公安机关日常检查发现了。

依据市价200公斤硫酸价值仅有40元,但是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非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原料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对王某和章某各罚款1万元,并没收非法购买的200公斤硫酸。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企业:硫酸、盐酸、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等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需要购买这些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待公安机关许可后方可购买和出售。

( 高超 吴彬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 记者 刘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