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钥匙试对门 入户行窃领刑罚

23.05.2014  12:31

  出去时明明锁好了门,却莫名其妙地丢了东西和钱,庐江县刘女士觉得很奇怪,便报了警。警方布控,小偷又上门时被抓个正着。原来,小偷捡到了户主家的钥匙,才能方便地出入盗窃。

  赵某系庐江县人,平时经营管材生意。2013年8月,赵某在送货途中拾到一串钥匙。回家之后,赵某心生邪念,到捡到钥匙的地方逐户试验,果然打开了一户人家的大门。后来,赵某趁该户家中无人,窃得洗衣机、液晶电视等物品。离开时,为了制造假象,赵某将被害人家中的棉被等物品剪坏。时隔4天,赵某又用同样的手段再次进入该户,窃得现金200元。

  庐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计47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