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无法解锁 向失主索要千元

22.07.2014  19:09
摘要 : 手机丢了,里面有大量的信息和联系号码,郁闷。可是更令人郁闷的是,捡到者无法解锁,竟打来电话给失主,要想拿回手机,必须支付1000元。

  上周,周先生在四牌楼附近遗失了自己的苹果手机。手机丢失后,他利用相关软件锁住了手机,捡到者即使打开了手机,也无法解锁。周先生尝试用另一部手机和丢失的苹果手机联系,但未能联系上。
  
  7月17日,周先生的另一部手机接到了电话,对方称愿意将苹果手机还给周先生,但是必须支付1000元现金。虽然周先生感觉很愤怒,但是无奈之下,只能满足对方的要求,并约定在阜南路的人才市场附近见面。
  
  “我当时没有更好的办法,不答应根本拿不回手机。我因为要经营很多业务,手机里保存着大量的联系方式和重要的信息,所以我只能和对方周旋。”周先生告诉记者。
  
  和对方见面后,周先生提出1000元太多,他暂时无法支付这么多钱,要求将费用降至50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周先生和对方终于达成一致,周先生向对方支付了500元。
  
  周先生告诉记者,接到对方电话时,他正在成都处理事情,为了能拿到手机,他订了飞机票从成都赶回合肥,随后还要到杭州办事。“因为当时我确实很忙,又想急着拿回手机,所以只能先答应他的要求。现在回想起来,这种社会恶习必须要曝光。”
  
  《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记者咨询华律网律师得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拾得失物的人有义务归还,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失主应当补偿。捡获手机的市民坚持将拾到物品据为己有或者索要钱财、好处等,经鉴定拾到物品的价值后,或可构成侵占罪。(稿件来源:合肥晚报)

责任编辑:  吴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