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成交价缴车购税是误读

30.01.2015  12:19

  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从2月1日起执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车购税的最低计税价,很多人产生了误区。

  去年年底,汪先生定了一辆车,最近刚提车。4S店的原价是15.8万元,经过几轮谈价下来,加上4S店给的优惠,成交价格最终定格在13.6万元左右。

  以往计算车购税,每辆新车到市国税局上税,在国家税务总局的车购税名录中,每款车都有一个出厂成本价。国税局会以这个出厂成本价作为最低计税标准,而不是厂家指导价或是4S店实际销售价。如果成交价高于出厂成本价,那么按照成交价缴纳;如果成交价格低于出厂成本价,依然按照成本价缴纳。

  汪先生研究了一下新政策,发现如果按照2月1日施行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计税更为灵活,按照经销商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来交税,那么计税价格就变成了真实成交价13.6万,算下来购置税为11624元左右。但销售顾问告诉他,计税价格是14.3万元,车购税是12222元左右,相差了好几百元。

  汪先生说,自己了解到这个政策后,就跟4S店沟通,结果对方说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目前只能按照老办法办,只能等到2月1日后再看。目前汪先生和4S店还在僵持着,看2月1日以后会否有变化。

  记者联系了本地多家4S店,均表示不知情,目前好像还没有任何变化。有的4S店知道有这个政策,但没有接到任何明确的操作层面的指导。

  随着2月1日临近,像汪先生这样急于要个明确说法的购车人越来越多。毕竟,如果按照新的方式交税,买车能省点钱。

  记者采访了蚌埠市国税局纳服中心车购税征收科,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按照新规第十一条,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按成交价缴车购税以前就是个误解,这次因为新款车的纳税政策有微调,所以可能其他纳税人又误读了一次政策。”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解释,新规对大部分车来说,最低计税价仍然和以前一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名录执行。但是,新款车的计税价格略有变化,以前,如果新车上市,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来得及制定出最低计税价,那么新车就由当地税务机关参照类似车款,制定的暂定计税价计税。但从2月1日起,新款车上市后,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制定出最低计税价时,税务部门按照发票价格征收车购税,但如果价格明显过低,税务部门可以对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调整。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这一点让很多纳税人对新政策产生了误解。(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