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车牌完全相同的挂车在高速上相遇 牵连出“套牌”诈骗案

25.10.2016  04:36

两个车牌完全相同的挂车在高速上相遇,牵连出一个利用 “套牌”进行诈骗的幕后黑手。2016年10月10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判决,被告人甲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3年12月份,霍邱县某 汽车 运输公司欲购买一辆带户的挂车。甲某得知后,伪造了一辆挂车的档案和牌照并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中间人。之后,汽车运输公司购买了该份伪造的车辆手续及挂车。2014年4月1日,“伪造车牌”的真实车主与套牌车主在高速相遇。两车主报案后,查出甲某伪造车辆手续进行诈骗的事实。

2014年7月25日,甲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甲某当庭自愿认罪并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杜九洲)

原标题:男子利用“套牌”诈骗 获刑一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