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拟建设首个省级湿地保护小区

11.05.2015  20:31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11日讯     5月5日,四川省林业厅批准广元市利州区开展“月坝省级湿地保护小区”试点建设工作。这是四川省尝试建设的首个省级湿地保护小区。根据《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对有特殊保护价值但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件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保护小区进行保护。这种保护形式对于面积较小或破碎化的典型湿地保护直接有效,其管理模式是灵活多样的,既可由政府部门主导,也可以让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能够达到有效管理目的即可。
  月坝湿地保护小区地处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总面积1133公顷,海拔1420,四面环山,形似满月。月坝群山环抱,周围森林清秀,溪水潺潺,坝内水草丰茂、春花秋实,颇有世外桃源的感觉。受早期农业开发影响,月坝三分之二以上的湿地因开沟排水而丧失,如今当地农户青壮年大都外出务工,大量农耕地撂荒,而自驾游带动农家乐经济增长,使得恢复湿地发展生态经济提上日程。白朝乡政府紧抓生态文明建设机遇,在广元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得指导下,决心恢复月坝湿地,建设特色鲜明的省级湿地保护小区,同时依托湿地及周边森林生态景观,走生态旅游等可持续发展道路。(唐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