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职自主招生要求发布 一人可获多个预录取资格

07.01.2015  21:55
核心提示: 昨天,省教育厅发布了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这是安徽省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继续采取多元评价分类招生的办法,不仅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在职职工等也都能报考。

昨天,省 教育 厅发布了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这是安徽省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继续采取多元评价分类招生的办法,不仅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在职职工等也都能报考。

农民工、在职职工也可报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继续进行分类招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

一人可获多个预录取资格

参加自主招生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自主招生院校或联合考试招生院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校另行公布。

考生可选报多所院校,一名考生可取得多所院校预录取资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一所院校确认手续后由省考试院审核备案。考生录取工作在5月1日前完成。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报名、考试(测试)和录取等工作要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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