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包工头拖欠42人工资获刑

04.09.2016  04:35

据安徽商报消息 “包工头”臧某拖欠42名工人的工资,无视有关部门的责令,为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还玩起了失踪。 9月1日,记者从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获悉,该庭日前审判了这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被告人臧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判刑。

2013年,臧某通过芜湖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三山区某工地瓦工工程,随后雇佣数十名工人前来工作。至2015年,臧某先后自发包方处结算工程款多达500余万元,在扣除成本后本应及时向工人支付工资,但其多方拖欠直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仍拖欠42名工人工资28.9万元。

2015年底,工人们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向三山区人社局反映,该局迅速开展工作,多次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臧某前来处理并履行清偿义务,但臧某均以敷衍甚至拒接电话方式多次推诿。三山区人社局遂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在12月28日前支付拖欠工资,但臧某置之不理,仍未按期支付所拖欠工人工资并逃匿。

最终,公安机关在臧某老家六安将其抓获归案。面对触犯刑责的后果,臧某后悔不已,归案后主动与其家属一起将欠下的工人工资全部付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臧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三山区人社局依法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发后,臧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宣判前支付所欠工资,从轻处罚。

鉴于被告人臧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根据被告人臧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记者 齐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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