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拖欠货款拒履行,法院拘留扣车把案结
06.09.2015 18:39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获知其所有的车辆具体位置后对其所有的车辆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将案款交到法院,案件得以执结。
2011年,申请执行人史某将自己农场的奶牛转让给被执行人尚某,尚某付款53000元后拒绝给付余款70000元。史某多次讨要均无果,无奈之下将尚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尚某偿还史某奶牛转让款7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尚某并未主动履行判决,史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尚某玩起了躲猫猫,外出打工不知去向,承办法官多次奔赴其家中均未找到本人。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尚某一直表示家中无钱,正在努力想办法凑钱还债。承办法官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尚某表示尽力履行。期限过后尚某并未给付货款,也未按照承办法官的要求到法院,申请执行人也多次催促承办法官款速结案,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后承办纳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尚某已回霍邱。经过承办法官一番思想工作,尚某主动来到法院,承办法官做其思想工作,敦促其履行法院判决,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尚某始终以自己无钱为由拒绝履行判决。承办法官当即对其批评,再次告知其法律后果,尚某始终表示无钱还债。鉴于尚某拒绝履行判决,承办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被拘留后的尚某根本没有想到法院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主动告知承办法官自己新买的车放在立法院不远的红绿灯附近并将车钥匙交给承办法官,在尚某交付案款并深刻认识到自己行的错误性后承办法官依法对其提前释放,至此,这起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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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15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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