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两万元购物卡 彰显清正廉洁本色

05.04.2016  16:28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赵继刚局长在办理案件中,拒收申请人所送的2万元购物卡。

  当日上午,申请人邢某、陶某、邵某三人来到博望区法院丹阳办公区,为执行局送上了一面锦旗,上书“公正执法、为民办事、热情周到、高效服务”,并将一个软皮笔记本和一支钢笔放在了案件承办人赵继刚的桌子上,表达对执行局及案件承办人的谢意。

  原来,邢某三人是系列劣种子案件的申请人代表。2014年,博望区许多粮农购买了某品牌稻种种植后,出现了大面积减产乃至绝收。邢某等31户种粮大户计4400余亩稻田受灾,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信访,后于2014年10月31日将金坛市某种子公司和安徽某种业公司诉至博望区法院。博望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金坛市某种子公司和安徽某种业公司赔偿粮农损失计298万元。2015年5月8日,被告方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8月19日,31户农民向博望区法院申请执行。博望区法院高度重视,将案件交由执行局长赵继刚承办。赵继刚率执行局干警网上、网下全方位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工商、车辆等信息,多次远赴江苏金坛调查情况,组织双方调解,要求被执行人上级主管部门履行协助义务等,促成农户与两被执行人达成分两批付清赔偿款的和解协议。2015年11月,两被执行人将第一笔赔偿款135万元如期汇至博望区法院,法院同时依法返还农户。第二批付款期限届至,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赵继刚与执行局干警排除异地执行的重重阻碍,历经千辛万苦,终于2016年2月下旬,春节后上班的几个工作日,将剩余款项全部执行到位,如数发放到农户手中。

  赵继刚告诉邢某三人,“依法办案是人民法官的本职,你们的锦旗和心意,我们收下了,但东西决不能收。

  “这笔记本和钢笔也不值几个钱,只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你们一定要收下。”邢某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开了,“博望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我们的案件上,花费了大量的心血,多次组织我们和被执行人调解,不惜节假日、晚上加班,还数次远赴金坛调查、协调,甚至除夕前一天还冒雪赶赴金坛。执行干警们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让我们早日拿到执行款,更为重要的是,你们能够在我们产生误解的情况下,还耐心地解释,继续加大执行力度……

  这时,又有案件当事人到办公室找赵继刚,赵继刚就让邢某三人在旁边会议室等候。谁知,待赵继刚这边接待完当事人,邢某三人已离开了法院。

  中午,赵继刚不经意地翻开笔记本,发现笔记本的软皮侧面整齐地插了数张卡片,便会同执行员、书记员查看。经核对,共有面值为1000元的大润发购物卡20张,合计2万元。

  赵继刚立即向分管院长和院纪检组详细地汇报了事情的原委。纪检组向在场干警及相关人员核实情况后,要求执行局通知邢某三人到法院。赵继刚对邢某三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同时,耐心细致地指出,依法办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法官绝不能收取当事人的礼品,否则就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邢某三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对博望区法院及法官的公正廉洁行为表示崇高的敬意。

  鉴于邢某三人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赵继刚按纪检组要求让邢某三人对礼金卡进行清点,当场如数退还。

  赵继刚同志拒收当事人礼金,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展现了人民法官应有的清正廉洁本色,体现了人民法官高尚的职业操守,维护了人民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

  博望区法院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廉洁司法,全院干警廉洁自律,作风良好,涌现出许多像赵继刚同志这样拒礼拒贿的典范。

  博望区法院要求全体干警以赵继刚同志和执行局干警为榜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廉洁底线,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