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泾县:拒付千元执行款 大老板被“请”法院
27.03.2015 11:14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身为豪华饭店的老板,开得起轿车,却因躲避1500元的执行款被当众“请到法院”。日前,泾县法院执行庭执行一起借款案件,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和耐心说法中,被执行人陈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主动道歉,并让妻子送来了执行款和执行费1550元。
2014年12月,家住云岭镇的村民董某向法院申请执行陈某欠其1500元借款。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联系陈某,他声称在外地务工,归期未定,执行人员便用短信将本院执行款账户信息发送给他,希望他将相应执行款汇入账户,他心口不一的答应了。之后,执行人员经过陈某家周围邻居了解到其一直在家,并未出门务工。
2015年3月12日中午,执行人员在办理其他执行案件返回法院途中,决定再去陈某家中碰碰运气,果然在陈某家中与其碰个正着。执行人员宣布让其马上到庭,他却借故拖延,并扬言让法院抓他。门前看热闹的人也逐渐增多,为防止事态扩大,执行人员当即决定强制将陈某带上警车。回到法院后,执行人员考虑到陈某之前的态度及表现后决定,如其不能立即付清执行款及执行费1550元,并承认错误,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陈某在执行人员严肃而又语重心长的告知面前,终于冷静下来积极联系了家人。(宣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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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201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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