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申报财产 失信人被拘

08.09.2016  04:04
 

  安徽法院网讯  黄某在寿县新城区经营小吃生意,因拒不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黄某从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0万余元,到期后未还,法院经审理判决后黄某拒不执行,执行中,执行人员将黄某身份信息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某在购机票、坐高铁和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

  执行法官多次到黄某店中与其协调沟通,但其对执行法官的话置若罔闻。2016年8月9日,法院向黄某送达报告财产令,责令黄某十日内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黄某签收该令后,仍不理不问。2016年8月24日,法院依法决定对黄某司法拘留十五日。执行拘留到第七天时,黄某家人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并且明确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于是提前解除拘留。黄某走出拘留所门口才醒悟叹言:“我这次又上黑名单,又拘留,都怪自己不懂法,早知道这样,一早把钱还了,怎会落得如此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