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槛除障” 让民间投资“有门”

01.06.2016  00:29

      摘要  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直言:“一些民营企业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而是‘没门’!不知道‘门’在哪儿!

  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其蓬勃发展,是整个经济欣欣向荣的重要支撑。统计表明,我国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所占比重、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均超过六成,且为全社会创造了八成以上的就业岗位。

  近年来,我国民间投资增速持续快于整体投资增速。但去年四季度特别是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有所放缓,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也出现下降。今年一季度民间投资同比增长5.7%,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7.9个百分点。与“三重门”相比,投资无门或根本不知道“”在哪儿,无疑让民间投资人沮丧。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个别地方群众甚至编出了顺口溜,说地方政府当前对民营企业有‘三不’:不听电话、不接材料、不予办事。”又据媒体报道,“有些地方负责人见一下民营企业家还‘偷偷摸摸’的,好像民企‘矮人一头’似的!

  症结在哪儿?一句话,“不对等”。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权利不对等、机会不对等、规则不对等。

  从“不对等”走向“对等”,中央政府没少下功夫。从2005年的“非公经济36条”到2010年的“民间投资36条”,再到2014年的“鼓励社会投资39条”,不遗余力地拆“玻璃”、卸“弹簧”,不少以往的“禁区”开始“开放”。但在电力、电信、交通、油气等基础设施领域和养老、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仍存在不合理的“高墙”限制和隐性壁垒。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必须解决好政策“最先一公里”问题,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解决“贴标签”现象,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让所有市场主体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民间资本投资才会有路、民营企业才会“有门”。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派出9个督查组赴18个省(区、市)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随后,国家发改委表示将从七方面着手,为民间投资“拆槛除障”,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彰显中央政府打破“中梗阻”,通过清障释放改革红利、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的决心。

  为民间投资“拆槛除障”,关键之举是推进简政放权向“放管服”纵深推进。仅仅削平市场准入的门槛,还不足以彻底激活民间资本的活力。踏进门槛后的民间资本,还面临着一些惯性滞阻。一些企业家反映,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有官员“不吃、不拿”但“也不干”,“”而不为、“”而不为,等待观望,不推不动。以前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则成了“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还有一些地区和部门嘴里说支持非公经济发展,鼓励民间投资,实际操作中却常常有意无意地制造一些隐性障碍。为了一个项目的审批,投资者来回奔波,有时需要盖几十个公章,耗时数个月也难以办结手续,“制度性交易成本”高昂。

  政商之间如何互动,一定程度上折射一个社会的政治、商业文明程度。今年“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二字言简意赅地概括新型政商关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中,经济领域向市场、社会的放权,本质上是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回归。围绕引导和激活民间投资,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让政商关系既“”且“”,当务之急在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健全“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制度,厘清权力边界,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部门“拆槛除障”了,市场主体才能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

  融资难、融资贵,是当前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大“瓶颈”。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2015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显示,逾六成企业反映“融资成本高”,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这说明,经济下行,银行信贷紧缩,慎贷惜贷情况较多,政府性基金的规模和覆盖面有限,政策性担保手续也有待进一步简化。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就建立专项建设基金进行试点,比如给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入一定资本,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提升投资能力。让民间资本大展拳脚,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完善和改进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积极创新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业务和产品。大力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推进民间资本合法进入金融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