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轻易作担保借款人携款潜逃 被判连带清偿

01.08.2014  01:49
核心提示: 日前,桐城市青草镇退休教师老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被学生告上了法庭,因为在担保书上签了名,成为一起经济纠纷案的“被告”。

日前,桐城市青草镇退休教师老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被学生告上了法庭,因为在担保书上签了名,成为一起经济纠纷案的“被告”。

2012年底,为了帮助熟人桂某,老李为其担保,从其学生陈某处借款12万元。哪知桂某生意遭遇惨败,带着妻儿携款逃跑,至今音讯全无。陈某并不富裕,为讨要这笔血汗钱,陈某日前将桂某和担保人老李一并诉至法院。

法庭经审理认为,本案有借条为证,事实清楚,遂判令被告桂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20万元,老李作为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这个判决结果让老李追悔莫及。

承办该案的法官借此提醒大家:担保有风险,签字须谨慎,否则,一不小心就会替别人清偿债务。(张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