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2016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
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和省级政府投资安排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韶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安徽省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和《关于省级政府投资2015年使用和2016年安排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合理安排使用省级政府投资,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民间投资增速明显下降,实现稳增长、调结构的任务仍然艰巨;政府投资还存在管理体制有待完善、结构有待优化、监管有待加强、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
做好下一步工作,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推进“调转促”行动计划,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努力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保持全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深入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对我省五大任务进展及落实情况要作专门分析,并深入研究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五大任务有效落实,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加强对基地建设的引导支持、服务保障和评估监测,并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发挥好法治在“调转促”中的保障作用。高度重视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进一步加大技改投入,不断创新技术、产品与服务,提升我省传统产业竞争力。把发展现代农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全力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
(三)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三联系”制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门槛,多措并举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下决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国有资本优化重组、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以及分配制度改革等举措,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把洪灾灾后生产恢复和重建作为下半年工作重点来抓,加大财政投入,拓宽重建思路,将灾后重建与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有机结合,提高灾后生产恢复和重建水平。在水利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县城防洪设施的扩建加固和湖泊防洪综合治理。
(六)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整合用好扶贫资金,做深做实扶贫项目,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扎实做好当前各项扶贫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行为
(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政府投资资金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原则上不支持经营性项目。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推进政府投资的范围投向、决策程序、管理职责、监管体制等问题法制化,促进政府投资规范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要加强、完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分门别类建立并滚动更新重点工程项目库。要建立完善绩效评估体制,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制定具体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对资金使用、建设过程、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和预期目标完成情况作综合评价,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事后评估。通过综合评估评判项目实施效果,并作为以后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系。负有监督职责的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做好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复查评估,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通过监察、审计等手段,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及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监督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