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犊”反被子伤 反家暴利器再现
03.11.2016 22:05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1月1日上午,南陵县人民法院反家暴再现利器,发出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的该院第二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朱某称,被申请人朱小某系其儿子,朱小某自小受到父母溺爱,成年后不务正业,好逸恶劳。数月前,朱小某要出售申请人为其购置的一套自住房,强行要求申请人拿出购房合同,申请人不从,朱小某遂殴打朱某,多次造成申请人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派出所出警多次,收效甚微,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南陵法院受理此案经审查后,立即作出了禁止被申请人朱小某向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依法送达至被申请人朱小某及其所在居委会、派出所。
在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不仅向被申请人朱小某强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中载明的有关强制义务及违反义务的严厉后果,还对其施以儒家文化教育,被申请人朱小某深深震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场向承办法官保证今后不会对申请人实施任何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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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6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