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整治车窗抛物遇处罚难 四成人不配合处罚
合肥市去年开始通过有奖举报,在全国率先成为发动全民参与整治车窗抛物行为的城市之一。然而,一年多后合肥市城管部门又遇到新的难题——“处罚难”。在有效举报案件中,约四成抛物者不配合处罚,城管部门的处罚遇到了“尴尬”。
从去年10月底开始,合肥市启动有奖举报车窗抛物活动,出台了《关于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一举措出台后,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举报高峰时,一天接到100多件举报,六六等名人也向我们提供了举报证据。”该负责人说,发动全市参与的方式,取证难问题得到解决,车窗抛物整治效果也很明显,比以前减少一半以上。
然而,截至2015年11月30日,合肥市城管局确定有效举报车窗抛物6672件,完成处罚的案件仅为1794件,已完成的处罚率并不高。该负责人坦言当前城管部门在整治车窗抛物行为过程中遭遇了“处罚难”。
“除一部分案件已进入处罚程序外,还有约四成车窗抛物者,不愿意前来城管部门接受处罚。”该负责人说,按照《实施细则》,城管部门将对查证属实的行为人进行处罚,处以20—50元的罚款。然而,面对城管部门提供的证据,仍有相当一部分抛物者不愿意主动前去城管部门交纳罚款。
更让城管部门感到头疼的是,针对当前对于这些不愿意接受处罚的车主,试行的《实施细则》条例显得处罚力度不够。
按照处理流程,市城管局将有效举报信息移交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各区城管部门,并将信息发至市交警支队,纳入交警处罚平台。“我们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车主如果不及时接受处罚,将影响机动车年审、过户。”该负责人说,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他们遇到了一个新问题。“对于车窗抛物这种行政处罚,交警处罚平台有时间限制,超过规定期限无法录入平台。”
该负责人说,由于在《实施细则》中,没有对市民提供举报信息作出时间要求,有不少市民举报信息提交到城管部门时已是拍到抛物行为数日甚至一个星期后,时间早已过了交警处罚平台限制的期限。
据了解,下一步城管和交警部门将继续沟通寻找处理办法,同时,市城管局目前已经开始接触司法机关,准备将这些多次告知仍不来接受处罚的车主,移交司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以加大处罚力度。
合肥是全国率先启动“车窗抛物”有奖举报的城市之一,在整治车窗抛物这一老大难问题上,其实合肥城管并没有太多可借鉴的成功经验。“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法律法规或文件进行修改,反映出社会法治文明的进步。”合肥市法制办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