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抗洪抢险救灾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的通知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先后降暴雨、大暴雨,其中沿江西部、大别山区、皖南山区局地降特大暴雨,抗洪抢险救灾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对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十分关心关注,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省抗洪抢险救灾形势依然严峻,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繁重,各市、县(市、区)妇联要紧急行动,积极应对,迅速动员组织各级基层妇联组织和各界妇女群众投入到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去。
一、增强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抗洪抢险救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充分认识当前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肩负的重要职责,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的独特作用,迅速做出部署,积极整合资源,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妇女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二、迅速组织受灾妇女开展生产自救
各级妇联组织要迅速行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下,全力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投身抗洪抢险救灾一线,参与受灾群众安抚、社会秩序稳定等工作;要组织妇联干部深入一线,协助做好困难老人、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的安置工作;要积极组建妇女自救、互助小组,引导广大受灾妇女振奋精神、树立信心、自立自强,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和环境治理,为重建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捐助活动
各级妇联组织要及时掌握当地妇女群众受灾情况,了解他们的愿望需求、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为受灾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留守妇女儿童排忧解难;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参与范围,广泛开展捐助,有针对性的开展为重灾乡镇(村)捐款捐物、送温暖献爱心等帮扶活动以及义演、心理抚慰、疾病医疗等灾区妇女必需的服务救助活动;要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协调妇联所属团体会员、女企业家、巾帼志愿者等,热心为灾区妇女群众提供资金、物资、项目和技术服务,帮助她们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四、大力宣传抗洪抢险救灾中的先进典型
各级妇联组织要利用宣传阵地,切实加强面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宣传教育、正面舆论引导、稳定思想、疏导情绪等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抗洪抢险救灾的战略部署和有力举措,把党和政府对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灾区群众的亲切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要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妇女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积极宣传妇联组织同心协力参与抗洪救灾的实际行动,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妇女进一步增强克服困难、战胜灾害的信心和勇气,激励广大妇女坚定信心、顽强拼搏、共克难关,把广大妇女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具体实践中,为夺取抗洪抢险救灾的全面胜利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强大合力。
各地妇联要及时把抗洪抢险救灾工相关工作情况报送至省妇联宣传部。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