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两男子以投资为名非法吸储 七个月内骗得1312万元

07.09.2016  20:04

名为投资公司,实为吸金陷阱。告诉你投资多安全、收益特别高,实际上却是拿着你的血汗钱挪作他用,甚至挥霍无度。近日,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破获一起集资诈骗案,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军、李某,在近7个月内,非法吸收198人投资款,总额高达1312万元。目前,两人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血本无归,受害人欲哭无泪

市民玉先生(化名)今年52岁,家住我市龙子湖区,某服务公司员工。今年2月18日,当他走进龙子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心情是极度郁闷的:他辛辛苦苦攒下来的6万元钱,被骗子忽悠走了。

据玉先生介绍,2015年10月15日,他以自己的名义,在安徽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天迈公司”)投资1万元,月收益率高达1.6%;4天后,也就是10月19日,他再次来到天迈公司,又以妻子的名义追加投资5万元。

投资后,玉先生一共拿了四个半月的利息,此后就再也拿不到钱了。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投资的钱被骗了,随即来到经侦大队报案求助。

“投资后你是否赎回过?”“赎回过,王某又劝我,然后又投进去了。”“你是通过哪个理财师投的钱?”“我是通过王某投的。”“你投资前是否有人向你宣传?”“在门店他们向我发过宣传单,还向我宣传是如何安全、收益是如何高。”玉先生是这样落入吸金陷阱,被一步步套住拴牢的。

7个月,非法吸金1312万元

和玉先生一样,投资款血本无归的受骗市民还有不少。经侦大队大队长杨沛介绍说:“早在2015年底,警方就已接到相关受害人报案。他们的被骗经历大致相同,都是受到天迈公司的所谓‘理财师’的虚假宣传蛊惑后,投资被骗。”

经侦查,民警发现,天迈公司的幕后老板共有两人:李某军和李某,两人都是45岁,同为河南省洛阳市居民。查明涉案犯罪嫌疑人身份后,我市警方随即撒下了追捕大网。今年4月26日,李某军、李某在河南省洛阳市被当地警方抓获,后移交我市警方。

经审讯,李某军、李某交待,2015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乐(并案处理,已被批捕)以330万元的价格,把安徽天迈投资公司转让给李某军、李某,并把剩余217万余元客户投资款转给李某军、李某。

李某军、李某把天迈公司门店设在了我市胜利路,还在涂山路设立了一家分公司门店。2015年5月至12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军以天迈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负责该公司经营;该公司股东、犯罪嫌疑人李某提供两台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联POS机,收取投资钱款。

在上述两处门店内,李某军、李某雇用员工作为公司“理财师”,进行非法虚假宣传,声明在收到受害人投资款后,将全部汇给受资单位: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经营,且许诺每万元按1.2%-2.0%的利率,进行高额返利。在利用非法虚假宣传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天迈公司大量吸收客户资金,在近7个月时间内,非法吸收198人投资款,总额达1312万元。

投资款,真的用于经营了吗

说是收到受害人投资款后,会汇给四川某公司用于经营,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杨沛介绍说:“真实情况是,犯罪嫌疑人李某军、李某未按合同约定,把上述资金汇给四川某公司,而是挪作他用、转移,甚至用于挥霍。”

受害人的血汗钱,大部分都被李某军、李某用来干什么了呢?据办案民警介绍,租赁、装修天迈公司分公司门店所使用的房屋,一次性花掉了40余万元;李某挪用、转移311.4万元投资款;李某军挪用225万余元投资款;两人一起挪用、转移,甚至挥霍掉的投资款,更是高达476.4万元。李某军开了家火锅店,经营、装修用掉40余万元;30万元,被李某军借给了朋友;甚至一个朋友要办理长城环球通白金信用卡,也能从李某军这里拿走100余万元,用于 银行 抵押。

杨沛说,犯罪嫌疑人李某军、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编造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集资诈骗罪。

原标题:名为“投资”实为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