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事村民投诉民警酒后执法 当地发“1号维权令”正名
涡阳县一村民酒后滋事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行为,后又多次拨打110,投诉民警酒后执法。“接到投诉后,我们立即介入调查,并找到投诉人见证民警酒精检测。”前天,涡阳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调查村民属恶意投诉,5月4日,涡阳县公安局民警维权办带着“1号维权令”前往县交通管理大队为当事民警“正名”。
民警处理事故遭围观者投诉
3月22日18时许,涡阳县龙山镇一超市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程成、韩志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
就在民警处置事故过程中,龙山镇村民李某和朋友酒后围观事故现场,并在一旁起哄、挑衅民警执法,并故意阻挠民警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
“李某与事故双方当事人也不一定认识,这起事故可能与李某也没有什么关系。”昨天,民警程成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李某属于现场围观人员,酒喝多了,阻挠民警正常执法。后来,李某朋友将李某拉走,但一会儿李某又回来了,多次干扰民警执行公务。
更让程成没有想到的是,之后李某又多次拨打110,投诉他酒后处置交通事故。“涡阳县110指挥中心和亳州市110指挥中心,李某都进行了投诉。”亳州市和涡阳县警方有关人员也都进行签批调查。
男子阻碍公务恶意投诉民警
“接到投诉后,我们立即介入调查。”昨天,涡阳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县公安局督察大队接核查投诉指令后,当晚迅速赶到龙山镇找到李某,并与李某一起赶到涡阳县人民医院。在李某见证下,对民警程成、韩志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零,同时又抽取民警血样送检。经专业司法鉴定中心检测,血检结果酒精含量仍为零。
随后,督察大队会同龙山派出所走访调查事故当事人和围观群众,并调取现场录音资料,发现李某存在阻碍公务、恶意投诉民警正当执法行为,随后警方立即启动刚建立不久的民警维权机制。
“1号维权令”为民警正名
涡阳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民警维权办是4月10日左右成立的,涡阳县公安局发出的“1号维权令”,在该县也是第一个。
这位负责人介绍,民警在一线执法过程中,经常要面对群众。因为种种原因,难免存在群众对民警进行投诉或阻碍执法的情况。
“群众投诉经过调查属实的,我们会对民警进行处理。”涡阳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而对于投诉不属实的,经常是不了了之。现在有了民警维权办,就可以给遭到恶意投诉的民警一个名分,书面给民警正名。
据介绍,根据调查事实,4月28日,涡阳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并罚款。5月4日,涡阳县公安局民警维权办带着“1号维权令”以及民警维权正名通知书,专程前往该县交通管理大队为当事民警程成进行正名。
□对话当事民警
以后执法更有底气了
记者:当天是什么情况?
程成:当时李某喝多了,在现场围观,并一直阻碍执法,劝走后又回来。
记者:什么时候知道自己被投诉了?
程成:我处理完事故,就离开现场了。回来路上知道自己被投诉了,而且被多次投诉到亳州市及涡阳县公安局,领导也立即批转调查了。
记者:知道被投诉怎么想的?
程成:清者自清吧。尽管我是正常执法中遭到投诉,你没办法不让别人投诉,有的可能还是恶意投诉。
记者:现在什么心情?
程成:还了我一个清白。以后,执法会更有底气了。
张海涛 倪亮 本报记者 王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