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工商局“严把六关”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效能

28.06.2016  22:19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是工商部门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履行好监管职责,铜陵市工商局严把六关,规范监测程序,提升监测效能。近年来,该局依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安徽省工商局的有关规定,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累计监测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以及消防产品等商品1053组,对其中350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了处理,净化了商品市场环境,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一、严把“主体”关,保证监测合法性。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规定和省工商局的要求,每年的监测计划都于上一年度末向省局报备,取得监测主体资格后才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监测工作。如果监测主体不具合法性,其他就一切无从谈起,这既是一项监测工作程序,又是一项工作纪律,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到位,决不能随心所欲,我行我素。

  二、严把“资质”关,保证监测严肃性。在选择确定检验机构时认真查验检验机构提供的“资质证书”等身份证明材料,一是看其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尤其是认证的有效期限;二是看认证证书附表中审查认证的检测商品的具体范围,查验委托检验商品是否在检验机构的承检范围之内;三是针对一些实际工作中要求比较特殊、高端的检测指标,看认证证书附表中有没有明确注明能不能检测,杜绝出现任何形式分包检测项目。

  三、严把“品种”关,保证监测合理性。严格按照国务院机构职能分工的要求,确定流通领域监测商品和品种,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重点监测那些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其他地区或者其他部门发现有问题的商品,以保证监测的靶向性和功效性。对曾经监测不合格后,相关生产经营者声称已经整改合格、恢复上市销售的商品,也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实施跟踪监测。

  四、严把“现场”关,保证监测准确性。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客观、真实、详细记录现场抽样过程,做好证据固定工作,为复检、不合格商品确认以及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打下基础。必要时,安排工商执法人员结合抽样工作开展商品质量检查,检查抽样人的主体资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所经销的被监测对象商品中是否存在已监测不合格商品或其他违法情况,并对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及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五、严把“结果应用”关,保证监测权威性。监测结果可以作为案件查办的依据,根据检测中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对相关的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罚,这实际上就是监督经营者履行法定的不合格商品退市义务。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要求,注重案件质量审查,以确保监测案件质量。

  六、严把“事后处理”关,保证监测完整性。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强化对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案件查办的同时,责令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如果不合格商品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令辖区内该不合格商品的所有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对监测中反映出具有普遍性的商品质量问题,或者商品质量问题严重的,有针对性地加强此类商品质量的监管。真正做到监测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类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