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脱贫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8.03.2016  15:09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完成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其中易地搬迁脱贫200万人以上。坚持精准扶贫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我认为扶贫脱贫是硬任务,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长罗建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及两个决定精神,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

      2015年,安徽全省财政扶贫投入33.4亿元,同比增长14.6%,重点支持31个国家和省扶贫县实施整村推进、雨露计划等。统筹安排光伏扶贫4亿元,支持建设5万个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330个村级光伏电站,带动贫困户和贫困村长期稳定增收。同时,大力整合相关涉及民生类资金,撬动社会帮扶资金。

      罗建国说,安徽省及时完成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发债工作,于2015年底前将发债收入8.1亿元一次性拨付省投资集团,用于全省8.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在全国最早一次性发债并拨入省级投融资平台。拟定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还款实施方案,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的不同渠道,分类明确还款来源,并报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同时,研究制定了配套政策。研究拟定《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围绕全省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的总目标,充分发挥财政在支持脱贫攻坚中的职能,制定强化投入保障、推进统筹整合、创新支持方式、严格监督管理、压实工作责任等5个部分、20项具体措施;制定《关于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指导意见》,在脱贫攻坚阶段,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即运用市场化手段,使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村(组)集体资产(资源)赢利增值,拓宽贫困村、贫困户解困脱贫渠道;制定《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扶贫部门在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中的统筹职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罗建国表示,2015年,省财政厅党组先后7次召开厅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领导、省领导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推进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落实到厅内责任处室(局),责任到人;就脱贫攻坚“1+20”配套文件,主动会商省直相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保障配套政策最大限度体现两个决定精神。

      对于2016年的扶贫工作,罗建国表示,一是围绕脱贫目标落实扶贫投入。省级按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2016年,省级财政新增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亿元。同时,督促市县比照省里做法,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力度。贫困县及所在省辖市,按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其他有脱贫任务的市、县(市、区),按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此外,要求市县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对其中可统筹使用部分,要确保50%以上比例用于脱贫攻坚。

      二是发布脱贫攻坚统筹整合项目清单。按照省领导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示要求,省财政厅主动会商省直相关部门,梳理汇总整合项目名称、可统筹资金和政策解读,研究制定脱贫攻坚统筹整合项目清单,并及时向全省发布。

      三是扎实推进几项重点工作。继续推进光伏扶贫项目,按照31个县2015年实施规模的50%,预拨2亿元光伏扶贫资金,支持2016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尽早启动、尽快实施、尽早发挥效益;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统筹安排资金配合交通、扶贫部门支持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继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根据省国开行、省农发行发放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额度,及时向财政部申报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并尽快拨付,支持各地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新一轮战略合作,合力推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