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色种养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政策解读

10.08.2016  19:08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6〕1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配套文件。

二、《关于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意见主要规定了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如下:

1、科学确定主导产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包括:支持发展粮食生产专业村;支持发展蔬菜生产专业村;支持发展畜禽养殖专业村;支持发展水产养殖专业村;支持发展水果生产专业村;支持发展林业特色专业村;支持发展休闲农业旅游专业村。

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包括:扶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培育本土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外地龙头企业;扶持农民合作社;扶持贫困户创办家庭农场;加快发展社会化服务;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

3、整合项目资金,放大扶持效应,包括:强化项目资金整合;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创新实施扶持政策。

三、《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意见主要规定了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对口帮扶、监测考核相关的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扩大融资规模,包括:持续增加贷款投放;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2、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包括: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扶贫产业;降低贫困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对贫困户子女发放助学贷款;完善贫困户保险保障体系。

3、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包括:建立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类型。

4、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包括: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健全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加强货币政策支持;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

四、《关于就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意见主要规定了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以及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资金保障、明确服务要求、广泛开展宣传等保障措施。

1、建立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脱贫台帐,包括:全面登记贫困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就业创业脱贫措施落实情况、政策享受成效、务工收入等。

2、结合产业发展推进贫困劳动者就业,包括: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开展就业脱贫工作,积极开发贫困劳动者就业岗位等。

3、组织劳务对接引导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包括: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收集当地企业招工信息,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岗位,每年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贫困劳动者提供5个以上岗位信息等。

4、鼓励居家就业提高贫困劳动者收入,包括:引导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工厂或车间,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等。

5、开展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包括:统筹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教育、扶贫等部门培训力量,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补贴标准,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1项致富技能。

6、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包括:引导异地创业的农民企业家和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

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意见

意见主要规定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主要内容如下:

1、重点工作,主要规定了搬迁的对象、搬迁的规模、安置的方式以及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措施等。

2、保障措施,主要规定了统筹建设资金、土地政策支持,创新融资方式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3、组织实施,主要规定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县、区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考核评估等实施。

六、《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意见主要规定了加快推进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如下:

1、目标任务,包括:到2017年底,完成全市359个贫困村所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自愿实施改造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全市存量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2、重点工作,包括:明确补助对象和标准;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程序;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工程验收管理等。

3、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资金管理,完善农户档案等。

责编:小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