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扶贫办发文要求做好特困人口搬迁工作

29.05.2014  18:14
        近日,省扶贫办就做好农村特困人口的搬迁安置工作专门下发通知,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强调,各市县要把特困人口搬迁安置做为移民搬迁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搬迁规划,用倒排的方法,优先将无劳动能力、无家庭积累、无安全住房的“三无户”和特困家庭列入搬迁范围。要做好特困人口的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工作,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统一规划、分年实施,力争在三年内彻底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问题。
  通知指出,各市县要采取多种安置形式做好特困人口搬迁工作。通过在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型农村社区或有一定规模的中心村建设共有产权房等多种形式,解决他们住房问题,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最多不超过60平方米。安置户型根据特困户家庭实际情况分类设计,突出经济、安全、实用功能。单人单户的,每户建30平方米左右;二至三人的,每户建45平方米左右;四人以上(含四人)的,每户建60平方米左右。五保户和孤寡老人原则上纳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不愿集中供养的,可就近在集中安置点、新型农村社区或有一定规模的中心村建设周转房,免费提供使用,产权归集体所有。
  通知指出,要加大整合力度多渠道筹措解决建房资金。特困人口搬迁要纳入大规模移民搬迁规划,统筹安排,建房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政府解决。市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同时要整合发改、住建、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相关项目,确保特困户建房资金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特困人口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区政府是特困人口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陕南三市扶贫部门要加强与移民搬迁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特困户搬迁情况。其它地区扶贫部门要将特困户搬迁作为移民搬迁工作的重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尽快解决“三无户”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各市扶贫部门要加大对特困户搬迁工作的考核力度,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特困人口搬迁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