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露中:担当弱有所扶职责使命 建成社会托底保障体系

07.12.2017  12:14

编者按:新时代催生新思想,新理论引领新实践。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的基本方略、奋斗目标、战略安排和工作布局,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作为当下首要的政治任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把手”要起表率带头作用,学思在前,践悟在前。为此,人民网推出“‘一把手’的学习笔记”专栏。今天,我们编发安徽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叶露中的体会文章。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弱有所扶”,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靠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托底保障体系建设。这给新时代民政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前进的大方向。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准确把握建成社会托底保障体系的站位高度。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地位的集中体现。实现弱有所扶,建成社会托底保障体系建设,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最后一道保障网,同样关系着“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关系着我们党执政基础的稳固。民政部门要准确把握建成社会托底保障体系的站位高度,切实担负起弱有所扶职责使命。

准确把握社会托底保障体系的工作角度。 工作角度决定角色任务,强调对焦社会托底保障对象自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这是给民政部门下达的任务书、使命状,规定了“弱有所扶”的社会托底保障体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受灾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等。总书记要求“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当然包括不能少了这些弱势群体中的每个成员。党委政府把弱有所扶的任务交给了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担当使命,找准工作角度,体认角色自觉,围绕托底保障,聚焦弱势群体,着力建成社会托底保障体系。

准确把握建成社会托底保障体系的水平尺度。 社会托底保障水平既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民政部门要准确把握好这个水平尺度。一是要遵循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求。总书记强调,改善民生要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注重可持续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干,一年接着一年干。这为民政部门准确把握托底保障水平尺度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要与各地发展状况相适应。总书记指出: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发展水平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高的问题,发展水平不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政府主要是保基本。民政部门要按照总书记的指示,依据各地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把握托底保障的水平尺度。

准确把握建成社会托底保障体系的空间维度。 空间维度确定方向路径。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阐述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时强调,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空间维度上指明了建成社会托底保障体系的方向路径。一是要坚守底线。要科学确定各类弱势群体保障水平,建立合理增长机制,确保托底保障水平随着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坚持以人为本,分类织密兜底保障网络,托底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绝不能让一个弱势群体成员因对社会和生活绝望而做出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

二是要突出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各类弱势群体托底保障的突出问题。当前,要进一步加强与脱贫攻坚衔接,实现对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把支出型贫困和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边缘两类困难家庭纳入托底保障。要聚焦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推进县级集中供养。调整农村敬老院布局,把供养人员少、管护力量弱的敬老院退出序列,转为农村养老院,为有需求的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针对病残孤儿教育、医疗、康复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推进病残孤儿市级集中供养。要围绕健康孤儿成人成才,完善健康孤儿抚养监护制度,引导和鼓励健康孤儿县级集中养育。要着力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主体,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要针对农村养老资源配置严重不足的现状,推进乡镇及建制村养老公共服务供给。要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有效减少困难群众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街面协同与转介处置机制。加强滞留救助站人员安置照料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寻亲服务。

三要完善制度。要细分弱势群体类型,分类设计托底保障政策和操作规程,落实投入、监管、兑现等责任主体,形成完整制度体系。要注重不同类型弱势群体托底保障制度之间的耦合与衔接,形成既相对独立,又互相关联一致的制度体系。

四要引导预期。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民生保障政策宣传,引导弱势群体对保障水平的预期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不脱离、与托底保障水平相一致,营造保障和改善民生良好社会氛围。

五要健全机制。要健全困难群众定期联系走访机制,主动发现、及时救助机制,定期督导与评估机制,注重用机制去保证托底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

准确把握健全社会托底保障工作的服务温度。 实践证明,落实好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不是简单地发发钱,不是“冷冰冰”的救助申请、审核盖章、走走程序,而是体现在救助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干群之间的互动。在这样的双向互动中,既要让基层民政干部设身处地体会到困难群众生活艰辛,激发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也要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干部的上心用力,让他们不仅在物质上,而且在情感上有更强的获得感。

打造有温度的社会托底保障体系,要下大力气练好民政工作的“下盘功夫”:既要解决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也要解决基层民政干部工作态度、作风和工作责任心的问题,当好传递党委政府温暖的“爱民佐使”。

一要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配备。深刻认识民政工作重心在基层、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在镇村的现实规律,继续抓好乡镇民政所(办)建设,按规定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要继续落实建制村民政专干配备工作,专职从事村级民政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民政所(办)和村民政专干岗位职责界定,使处在各岗位上的同志知职尽责。

二要把信息化的工作手段使用起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让广大基层民政干部从繁杂的工作中解放出来,把时间和精力用于与民政服务对象面对面打交道上,拉近与服务对象的距离,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让他们更好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要加强业务培训。业务里面有政治,要让基层民政干部深刻理解我们每项具体的工作都是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体现,要严格按照制度运行,依据规矩操作,防止政策在执行中跑偏,教育引导广大基层民政干部以“绣花”功夫做细做好暖人心、得民心的实事好事,使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人民网安徽频道12月7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