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区住房保障覆盖面扩宽 有住房需求者可申请公租房

02.07.2015  13:46

近日,芜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芜湖市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拓宽芜湖市市区住房保障覆盖面,凡有住房需求的在芜人员均可申请租用公租房。

有住房需求者可在芜湖申请公租房

按照最新出台的《意见》,芜湖市将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市区住房保障覆盖面。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以后凡有住房需求的其他人员均可在芜湖市申请租用公租房,各级住房保障机构应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核环节,对有居住需求的人员持身份证件即可申请租用,原则上不再进行年度复审。

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租金补助

以后,芜湖市将实施公租房弹性租金标准,具体的租金价格由各区宜居公司组织测算后,统一报送芜湖市宜居投资(集团)公司,由该(集团)公司提出拟办意见后,报物价局、住建委、财政局审核,并适时公布。

公租房的房租也并非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收取。按照《意见》要求,芜湖市各公租房运营单位可以根据租赁房屋区域内市场行情,在弹性租金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出租价格。

公租房保障对象应按合同约定先期交纳租金,对其中符合租金补助条件的保障对象,可定期持租赁合同、租金缴付凭证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机构申请租金补助。

租金补助计算公式及补助系数如下:月补助金额=月租金*补助系数。其中,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家庭补助系数为0.85,符合城镇低收入标准而不享受低保待遇家庭补助系数为0.70。

租金可由街道、物业代收

城市里工作的外来人口,在租房时,基本都是直接与房东对接缴纳房租,可以直接给现金或者通过 银行 转账。而对于公租房的承租户来说,如何更方便地缴纳租金,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对此,芜湖市明确表示,以后公租房所有权人可自行收缴,也可委托街道、物业等单位代收代缴租金。此外,芜湖市还对租金收缴方式进行了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逐步建立银行代收租金工作模式。

出售比例控制在3成左右

对政府建设的公租房,今年初开始,芜湖市鼓励实行共有产权,承租户可以边租边买,首次购买产权比例不低于三成,后期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支付,无需付息。这为低收入群体住上有产权的住房提供了实施路径。

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可自愿申请购买公租房。不过,此次芜湖市给出了明确的限定:出售比例原则控制在公租房房源(包括增量和存量)总量的30%左右。

公租房所有权人后期管理要跟上

提供了公租房,也并非和大多数寻常房东一样就不闻不问了。公租房所有权人要承担公租房后期管理工作,包括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公租房小区配套商业、公共设施资产运营,制定并实施维修方案和计划,办理房屋出租、出售手续,负责租金收缴和资金管理等。

维修管养工作应积极探索物业服务企业代修代管模式,以合同方式明确产权人、承租户、建设方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完善产权人、建设方主体责任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服务好承租户的合法权益。

意见》还要求,芜湖市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落实实行住房保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受理平台、分配房源、租赁补贴、租金补助、入住和退出等信息。

原标题:有住房需求者可在芜湖申请公租房 低保家庭补助租金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