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执行点亮司法正义,当事人心怀感激送牌匾
26.06.2016 19:30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作为外地人,我当初还担心法院会“欺负”我人生地不熟,没想到从调解到执行都是依理依法,法官丝毫没有偏袒当地人,这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太感谢你们了!”申请执行人朱某某紧握叶集区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6月21日下午,家住淮南市的申请执行人朱某某带着一家人特意为叶集区人民法院送来一幅“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牌匾,表达他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2015年5月,原告朱某某因被告叶某某拖欠其材料款6万余元向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叶某某偿还其欠款。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原告朱某某多次奔走于淮南与叶集之间索要欠款但被告叶某某始终拒绝偿还欠款。为此原告朱某某向叶集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叶集区人民法院受理该起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针对被执行人叶某某系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情况认真研究执行方案,将被执行人叶某某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告知其所在单位,取得了所在单位的大力支持。最终,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叶某某主动前往法院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欠款。
叶集法院在办理此次案件过程中“秉公道、克困难、务实事、体民情”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好评和赞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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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16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