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执行法官电话巧执行 当事人主动汇交执行款
18.06.2014 19:47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阜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调解的方式,促成被执行人从几百里之外的芜湖主动汇来了执行款,从而顺利执结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且双方当事人都对该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满意。
赵某受雇于张某,在其承包的工地打工。2013年5月20日,赵某在工地劳动时,从钢管脚手架床上摔下受伤,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赵某与张某在私下就赔偿款问题未达成一致,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3月18日,该院判决张某赔偿赵某款39811.86元。然而,张某在赔偿赵某16000元后再没付款,无奈之下赵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及时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展开“四查”,并通过被执行人的身份登记信息前往张某的住所地进行查找,结果一无所获。执行人员掌握的唯一执行线索就是申请执行人赵某提供的张某电话,执行人员多次打给张某,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执行法官并未气馁,经过连续几天的不断拨打,最终打通了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执行法官在电话中首先向张某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告知其赵某申请执行的情况,开始张某却以种种理由推脱,随后执行法官耐心地为其分析了当前的执行环境,告知他积极配合履行的结果和拒不及时履行义务法院即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上网公布,以后对其将来的生活将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张某听后连连称是,并承诺三天之内将执行款打到法院账户上。
两天后,被执行人张某如数汇交了全部案款,并将汇款凭条寄送执行法官,张某还特意打电话告知执行法官他现在感觉轻松多了,并对执行法官的善意提醒及法院的人性化执行表示了感谢。收到案款后,执行法官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赵某领取案款,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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