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当起“和事佬” 邻里乡亲重归于好
安徽法院网讯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牢固树立执行为民理念,特别是注重坚持“原情执行”,要求法官执行案件不仅要考虑案件事实,还要考虑社会人情,实现法律和人情的协调统一。近日,该院原情执行再收成效,作为被执行人的杨某主动将借来3万元钱交到申请执行人吴某手中,一起发生在邻里乡亲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终于和解结案,同是困难户的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吴某、杨某同为安庆市老峰乡人,两人各自所在的自然村离得也很近,是一对老熟人。在去年的一场交通事故中,杨某骑乘摩托车将吴某撞伤,杨某在事故发生后赔偿5千元后便以家庭困难为由不再赔偿。双方在赔偿事宜上久持不下,经迎江法院判决,由杨某赔偿吴某医疗费等费用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家庭困难的吴某再也等不及了,遂向迎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常规查控手段查实被执行人杨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经传唤杨某到庭,杨某表示自己确无履行能力,家中有两个正在上中学的孩子,妻子长年抱病,整个家庭仅靠其打工收入维持。面对杨某的“窘境”,执行法官陷入了沉思,考虑到杨某的难处,如果依法强制执行,无疑会使杨某本已不易的家庭经济状况雪上加霜。但同样经济条件较差的吴某一家此刻也把希望全部寄托在法院身上。
为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执行法官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彼此的邻里感情,从双方的家庭困难入手,让双方以换位思考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执行法官首先及时将杨某的财产状况反馈给申请执行人,趁机耐心动员吴某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执行金额做些让步。同时,执行法官通过找到杨某的亲戚朋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耐心的劝导,杨某的几个亲戚表示愿意帮助其渡过难关。经过十余次不厌其烦的调解工作,杨某与吴某这对熟人终于就案件执行达成一致意见,由杨某一次性再赔偿吴某3万元,而杨某也信守承诺近日将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3万元兑付给吴某。同时根据杨某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个案情况,执行法官行区别对待,同意了杨某免交执行费的申请,并及时为其办好免交手续。至此这起执行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原本紧张的邻里关系也得到修复,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