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不放弃 民工摔伤终获偿
安徽法院网讯 “太谢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好法官,我们全家都靠你们了。”11月15日下午,家住蚌埠梅桥乡吕巷村的申请执行人方某从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高公强手中接过案款,连声道谢,执行法官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刚上学的幼儿,80后的方某是家中的顶梁柱。2013年8月31日中午,方某在施工中从脚手架上摔下,被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胸椎骨折伴截瘫,左侧血气胸,左上肺不张,创伤性湿肺。方某劳动能力丧失,家庭为此陷入困境。
方某住院,工程承包方某装饰分公司和分包方杨某在垫付了10万元医疗费后,就不再付款,案经法院判决,杨某赔偿方某70余万元,某装饰分公司及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几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方某只能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三查,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的有价值的财产,而且装饰分公司在审理时已经注销,分公司所在地也早已人去楼空。执行法官只能找到杨某和徐某,但是杨某系农民,徐某也表示无力承担此赔偿款,法官数次告知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后果后将二人拘留,但是二人在拘留期间没有赔付方某。
案件几无执行可能,但执行法官不放弃任何线索,通过调查发现该装饰分公司的总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就依法追加了总公司为被执行人,但是按照工商登记地址根本就找不到总公司所在地,而公司法人系美籍华人,经到公安机关查证,常住加拿大,只能将其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希望通过失信名单迫使其现身。
考虑到方某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一面向院领导汇报此案的情况,院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高公强副院长带着承办法官去方某家中看望慰问方某,并联系方某所在乡政府,帮其办了低保,暂时缓解方某的生活困难。同时执行法官积极走访,终于获悉,总公司因为多年前的一笔拆迁补偿款正与某养殖场处在诉讼中,将获得80余万的补偿款,执行法官迅速保全了此款。后经法律程序,方某剩余的60多万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执行法官考虑到方某残疾行动不便,第一时间将执行款送到方某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