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法院:着力打造全新执行模式 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

27.12.2016  23:36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向全国人民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大部署,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着力打造全新的执行模式,用实际行动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一、网络查控:打造“互联网+”信息化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后,目前已与21家全国性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让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就可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从而大大节省了时间,快速提高执结效率,有效的解决执行难问题。

  2016年10月13日,缴违张某违法所得一案,经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张某工商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冻结该账户并将涉案标的款直接划拨到法院专户上,该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2016年11月4日,宋店乡某幼儿园与六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冻结该保险公司账户后,导他们资金无法正常往来运转,该公司只得束手就擒,不仅主动向申请人承认了错误,还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上的义务。

  二、失信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失信,老赖寸步难行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让失信老赖们寸步难行,坚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们。为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执行局共将1542个自然法人、280个单位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对待失信老赖绝不手软。

  2016年9月7日,浙江某建筑公司因被我院执行局录入失信人名单,导致该公司在一次重要的招投标项目中无法投标,不得不主动履行全部义务,从而该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2016年11月14日,田某与贾某夫妻二人未按期偿还银行车辆按揭款,被录入失信人名单后,二人无法乘坐高铁外出游玩,慑于失信人名单威力,二人将剩余贷款与车息一次性结清。

  三、联动机制:公安全面布控,老赖无处遁形

  被执行人为逃避、躲避执行,千方百计转移、隐匿个人财产,甚至玩起失踪下落不明,这是人民法院执行难普遍面临的现状。面对无财产、人难找这一困境,我院执行局自今年下半年以来,与公安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从而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和效果,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与突破。借助公安信息管理这一平台,及时有效的提供被执行人身份、下落、去向;通过公安网络布控,对不见行踪的老赖,采取“点对点”的强制拘留措施。

  2016年9月21日,经过该院执行局与公安部门两个多月的查访、连续三天两夜的蹲守,在合肥市一个废弃的污水处理厂内,将被执行人徐某成功拘留。

  2016年11月20日深夜,公安部门给出实时信息,失踪已久的李某在县城某宾馆内休息,执行法官立即集合所有干警驱车前往该宾馆将正在熟睡的李某成功拘留。

  四、强制措施:查封、扣押、评估、拍卖多管齐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016年1月,该院执行局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毛某的农用拖拉机一台,5月先后公开拍卖两次均流拍。在取得申请人同意后,执行法官客串“中介”,将这台农用拖拉机成功变卖,从而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尽快实现。

  2016年10月10日,该院执行局依法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朱某一辆奥迪牌Q7豪华轿车,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朱某终于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该执行案件得以迈出成功一步。

  五、司法救助:给予受害者最实质的帮助

  司法救助是执行案件中对特困申请人实施的经济救助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该院执行局共对几十起案件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已高达几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