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四查”提效率 案件速结群众赞

24.04.2015  12:17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一起执行案在凤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迅速执结。拿到执行款,郭某感动地说:“真没想到凤阳法院的同志们工作效率这么高,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的困难,真是心里面想着我们老百姓啊!

  申请执行人郭某受雇于被执行人李某为其从山上运转货物至加工厂加工,托运过程中受伤,花去大额医疗费。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赔偿郭某各项损失5万余元,但李某以种种理由拒不给付。

  法院受理该起案件后,5天时间“四查”(查银行存款、查车辆登记、查房地产登记、查工商登记)完毕,通过银行扣划李某账户,将5万余元人民币全部执行到位。2015年以来,凤阳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开展突击执行行动,天亮前出发,天黑后回家,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工作地,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