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十一载 执结在今朝

10.11.2015  21:07
 

  安徽法院网讯  一起简单的买卖合同案件,因为被执行人单身一人常年在外打工、家中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拖了下来。近日,经过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说服被执行人父亲出面化解了这起11年的老案件。

  2003年,马某某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某支付所欠的货款7.4万元。相关债权经法院判决确认后,郑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2004年,马某某向该院申请执行,经调查,郑某某2000年与前妻离婚后即离家外出打工,除过年偶尔回家外,家中基本没有人。多年来,执行法官上百次查找,始终未能查到被郑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5年,经过干警耐心细致地疏导,郑某某的父亲终于同意出面解决。近日,马某某和郑某某的父亲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解,至此,该起长达11年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