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消失五年 无力辩解服从执行

21.01.2015  13:06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当被执行人李某五年后再次出现在泾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时,其实再多言语的辩解,已是苍白无力的了。

  2007年5月,洪某驾驶车辆帮李某运输货物,李某因未按期给付洪某运输款,洪某于2009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对拖欠的4000元运输款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洪某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却常年躲在外地,洪某、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其人未果,最终只得终结执行程序。2014年年初,在开展旧案定期清理活动中,查实李某在县某国有银行有1万多元存款。执行法官立即裁定冻结李某5000元存款。

  得知存款被冻结后,李某来到法院,辩说自己也准备付清洪某的4000元的运输款,希望法院解除冻结,让双方自行解决。承办法官道:你多年来一直在外躲债;在查到你账户存款后,账户存款从1万多元变成几千元,你取出的钱也未付给洪某;现在洪某希望法院对存款予以扣划。所以你不必抱有侥幸心理地认为还可以继续拖延,李某顿时哑口无言。在执行法官的教育下,李某终于对自己始终抱有侥幸心理躲避执行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对法院依法扣划存款的行为表示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