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男子打电话骂人被醉酒路人误会遭砍伤 砍人者获刑9月

12.05.2015  19:50

“冲动是魔鬼”,平时还能冷静思考,喝了酒就很容易冲动多疑。近日,淮北市相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高虎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2月12日晚上,被告人高虎和朋友酒后经过市区某菜市场北门时,听到被害人李明正在打电话。李明当时正在骂人,高虎认为李明是无故骂自己,于是和李明发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高虎持菜刀李明持水果刀相对峙,后被告人高虎将李明左肩部砍伤。案发当日高虎被李明的家人扭送至派出所。经鉴定,被害人李明因外伤致左肩部后上侧缝合伤口长度达11厘米,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虎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高虎归案后能如实地供述犯罪事实,庭审时自愿认罪,且其能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高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其宣告缓刑。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名系化名)(记者 刘星 通讯员 朱影影)

原标题:酒后冲动伤人 领刑罚悔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