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复查
合肥市: 1月份以来,市司法局、民政局、普法办联合对全市2004年至2012年间获得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55个村居进行全面复核审查。此次复查按照村居自查、县区督查、市级复核的程序进行。在综合书面审查和实地抽查情况后,该市将对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档案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宿州市: 1月下旬以来,市司法局、民政局、依法治市办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了全面复核审查工作。检查按照自查、县区督查和市级书面审查、实地抽查、公示名单等方式进行。目前,全市自2004—2012年命名以来的五批43个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全部完成自查,各县区主管部门进行了督查。下一步,市司法局、民政局、依法治市办将联合对各村(社区)进行实地抽查,公示名单,向省司法厅上报复核意见。
阜阳市: 在各县市区前期自查、督查、复核基础上,根据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的复核报告,3月7日起,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组成联合检查考核组深入8个县市区的农村、社区,实地抽查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管理情况,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必查对象,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抽查对象。届时,审查组将对复核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县市区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审查复核不达标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规注销其相应称号。
淮南市: 3月4日至9日,市司法局、民政局和法宣办联合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市8个县区26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5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实地复核。各检查组实地深入到每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查看村容村貌、检查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村规民约制定执行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等内容,翻阅了台各类台账,并与村干部及乡镇分管领导就基层民主法治建和群众自治机制等问题设进行了座谈。
滁州市: 2月份以来,滁州各地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复核审查工作。其中,全椒县在新年上班伊始,组织检查组对全县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民主法治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天长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赴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工作指导和督查,并做好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总结汇报、台帐资料整理组卷、电子及纸张材料的报送等工作;凤阳县对全县8个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实地督查,并及时向有关村(社区)作了简要点评,现场反馈存在问题。
六安市: 2月份以来,市司法局、民政局、普法办对全市范围内2004年至2012年获得全国、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51个村(社区)落实全国、全省创建标准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贯彻执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各项制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工作开展情况。复核审查将于3月上旬结束,复核审查结果将面向社会公示。
马鞍山市: 2月份以来,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开展对全市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复核审查工作。此次复核审查工作分为自查、督查、复核、审查四个阶段。工作开展以来,该市对全市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分布情况和对应的司法所进行梳理、公示,并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指导标准和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基本标准发放给每一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供其对照自查。目前,该市依法治市办联合民政部门对全市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并在每个县(区)评选出一个做得较好的村(社区),组织本县(区)其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前往观摩、学习。
宣城市: 3月1日至4日,宣城市县乡村三级联动,通过自查、初评、联合审查等途径,对全市30个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复核复查“回头看”活动。活动采取实地督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征询意见等多种方式,对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复查,重点审查了各“民主法治示范村”自授牌以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9项否定性情况,同时,通过设置村不良信用户不超过授信户5%等硬性指标,来进一步弘扬公民诚信道德,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下一步,该市还将根据各县市区的督查结果,联合民政部门适时组织抽查。
(厅法宣处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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